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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六)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七)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九)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并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二)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为合法、高效地开展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公司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2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7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6家。

  (1)2012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6553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下属子公司台州元现汽车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临安元信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1月3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500007412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子公司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苍南奥通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3270001339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元通风行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502122000507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慈溪市元通奥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2820002447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宝通汽车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应良权共同出资设立临安元通宝通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500007807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浙江宝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42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5%,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英菲尼迪汽车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温州元通英菲尼迪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9月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3000000810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8)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凌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西安华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西安元丰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11月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61014010000588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浙江元通凌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润汽车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富阳元福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11月14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300011241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0)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浙江捷通汽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元通捷通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6712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宝通汽车有限公司和桐庐海昌汽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桐庐元通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2200006290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浙江宝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4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2)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兴元之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3月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4020000990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3)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元之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45010020019696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4)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机电发展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冯水金、王光明于2012年2月签约,作价20,121,005.81元受让冯水金、王光明持有的嵊州市宏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元通机电发展有限公司已支付大部分股权转让款,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2年2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5)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市机电产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9日签约,作价7,938,865.00元受让绍兴市机电产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申浙汽车有限公司55%股权。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了全部的股权转让款,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2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6)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口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日签约,作价3,100万元受让杭州口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的富阳之信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支付了全部的股权转让款,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2年7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7)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广元汽车有限公司、自然人陈建平、来涛于2012年7月签约,作价1,179.08万元受让杭州广元汽车有限公司、自然人陈建平、来涛持有的台州广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10,022,180.00元,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2年10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2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公司下属子公司温州瓯通汽车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陈笑慧于2011年12月30日签约,作价286万元出让其所持有的丽水瓯通汽车有限公司60%股权。温州瓯通汽车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月4日收到该项股权转让款286万,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2年1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友通汽车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帝邦工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签约,作价457.3万元出让其所持有的宁波元通盛大汽车有限公司45%股权。浙江友通汽车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9月29日收到该项股权转让款457.3万元,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2年10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祥汽车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已经完成全部的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公司下属子公司临安物产元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已经完成全部的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5)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星汽车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7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已经完成全部的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州祥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经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已经完成全部的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3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5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5家。

  (1)201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汽车云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720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唐金根等3人共同出资设立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3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51010000027566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初始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8%,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陈华东等4人共同出资设立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68200012777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昌祥杰尔实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赵海蛟等6人共同出资设立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601001100178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金平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3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6796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地源能源环境有限公司、杭州丹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杨兆文等3人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丹特卫顿热泵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40002403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1%,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及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物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然人王胜迪共同出资设立洛阳元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41030001103119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8)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王胜迪共同出资设立余姚物产元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28100025357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5%,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徐钟阳共同出资设立富阳通福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300013663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浙江福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0)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徐钟阳共同出资设立临安福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10850000965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浙江福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4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宝通汽车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宝通汽车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州众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陈小刚共同出资设立长兴元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2200009953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子公司浙江元通宝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480万元,子公司湖州众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40万元,合计出资7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2)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宝通汽车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周锦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元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2051200019875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浙江元通宝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3)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捷通汽车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元通佳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8030000282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浙江元通捷通汽车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4)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杭州中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430万元,持股比例由40%变更为90%。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1月1日支付了全部增资款,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3年11月起将其及其全资子公司南昌云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5)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宝通汽车有限公司与浙江海越汽车有限公司、自然人楼明月签约,作价2,565万元受让浙江海越汽车有限公司、自然人楼明月持有的诸暨元通汽车有限公司95%股权。浙江元通宝通汽车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7月29日支付股权转让款2,565万元,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3年7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3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新力经贸有限公司30%股权,2013年,浙江中大新力经贸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未承诺在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上与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保持一致,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再具有控制权,故自2013年期初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华盛纺织品有限公司30%股权,2013年,浙江中大华盛纺织品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未承诺在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上与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保持一致,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再具有控制权,故自2013年期初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元行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7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公司下属子公司绍兴元润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经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华晨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祥通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经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下属子公司金华日通瑞风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经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8)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元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7日经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公司下属子公司台州元瑞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0)公司下属子公司绍兴元田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公司下属子公司温州元田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2)公司下属子公司台州元润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3)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祥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4)公司下属子公司泉州祥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5)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州闽鑫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6)公司下属子公司江山金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经营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7)公司下属子公司龙游金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8)公司下属子公司温州英菲尼迪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9)公司下属子公司金华日通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兴元之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经营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1)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元之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富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3)公司下属子公司绍兴骏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4)公司下属子公司台州物产元通工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5)公司下属子公司温州瓯通汽车有限公司股东温州剑歌投资有限公司和股东陈笑慧持有的表决权比例分别为39%和7%,该等股东于2010年6月签署的委托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行使表决权的函已于2013年5月到期,自2013年6月起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不再控制温州瓯通汽车有限公司,故自2013年6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4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8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7家。

  (1)201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浙江元通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王胜迪共同出资设立重庆市万州区物产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3,000万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2,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当前该公司实收资本600万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出资48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8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王胜迪共同出资设立宣城元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1,500万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1,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当前该公司实收资本300万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出资24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8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李骏毅共同出资设立重庆物产元通辰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800万元,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日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金华锦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2,450万元。公司浙江日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陈子升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中大元通星辉精密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51%,当前该公司实收资本2,000万元,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已出资1,02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51%,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浙江中大元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10,830.92万元人民币。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8)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义乌市丽德塑胶工贸有限公司、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自然人程韶南共同出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1月26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4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故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下属子公司漳州元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经漳州市芝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故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公司下属子公司衢州元通佳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经衢州市衢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故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元瑞汽车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经营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公司下属子公司洛阳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控制其日常经营管理,故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下属子公司中大华瑞30%股权,本期中大华瑞其他股东未承诺在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上与中大国际保持一致,中大国际不再具有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浙江物产中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已完成,故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2015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吸收合并引起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5年5月7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5号),核准本次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5年9月24日,公司与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物产集团资产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截止2015年9月30日,物产集团全部下属一级公司股权已登记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因此公司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5年1-9月,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4家。

  1)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二手车有限公司与孙中平、周加生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元通云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元通二手车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50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实际出资3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7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大期货有限公司和FOCUS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LC共同出资设立中大富可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中大期货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400.30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实际出资2,400.3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80.01%,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泽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万元,实际出资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6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元通机电工贸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收购浙江元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5年9月增资2,940万元,将注册资金增至3,000万元,同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中大元通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注:本公司自2014年开始执行财政部制定的部分新的会计准则,上述2013年数据已按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2012年仍为追溯调整前的数据,下同。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物产集团深化改革整体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14]131号)文件,公司拟向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吸收合并对象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048,943.29万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8.71元/股测算,本公司拟向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合计1,204,297,688股股份,其中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746,664,567股股份,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57,633,121股股份。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合计持有的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股份。

  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5号)。

  (下转B19版)